什么是先期违约
发布时间: 2016年5月9日
合肥合同律师
http://www.hfhtlaw.com/
先期违约,又称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生效后至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中,明确表示为明示先期违约;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为默示先期违约。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合同律师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hfhtlaw.com/news/view.asp?id=849660251122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