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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

发布时间: 2016年9月5日 合肥合同律师   http://www.hfhtlaw.com/

    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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