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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相关法律问题的学习

发布时间: 2016年10月2日 合肥合同律师   http://www.hfhtlaw.com/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以本人的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行为人虽没有代理权,但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法律使该行为发生有权代理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
  表见代理实质上是无权代理,是广义无权代理的一种。若无权代理行为均由被代理人追认决定其效力的话,会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害,因此,在表见的情形之下,规定由被代理人承担表见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更有利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
  对于表见代理的性质,主要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来认识:
  1 表见代理是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
  2 表见代理是基于本人的过失或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
  3 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
  4 代理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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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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