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见代理实质上是无权代理,是广义无权代理的一种。若无权代理行为均由被代理人追认决定其效力的话,会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害,因此,在表见的情形之下,规定由被代理人承担表见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更有利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
对于表见代理的性质,主要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来认识:
1 表见代理是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
2 表见代理是基于本人的过失或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
3 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
4 代理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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