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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抵消

发布时间: 2017年1月17日 合肥合同律师   http://www.hfhtlaw.com/

是指双方期限。”可见,法定抵销应当符合以下要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即双方分别是两个债中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一债中的债务人恰好是另一债中的债权人。
2、双方互负债务必须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即给付是同一种类,如同样是给付货币。
3、双方债权必须均届清偿期。债权未到期而作抵销,无异于强制债务人提前清偿,这是不合理的,所以合同法规定一般双方债权均已届期时才可抵销。但如果主张抵销的债权人的债权已到期,而对方的债权未到期,那么此时抵销对对方有利,实质上是主张抵销的债权人放弃了期限利益,所以也应允许抵销。
4、双方的债务必须都是可抵销的债务。即依债的性质或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不能抵销的债权债务,不能相互抵销。而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因故意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债务、约定应向第三人给付的债务、非经清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债务等,都是法律规定或依其性质不可抵销的债务。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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