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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合同问题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28日 合肥合同律师   http://www.hfhtlaw.com/

  网友提问:
  2007年的时候我和别人签了一份模具加工合同,因为未种原因我帮模具拿去给别人做了,可是那做模具的人把模具做出来,可能还有一点问题,修了几次,每次修好的时候,拿样品给他们都是过好几个月才反映说样品有问题,就这样一直搞到2008年,到了08年的时候那顾客直接说模具不行了,要还给他模具款10000块,后来那模具老师打了一条10000的欠条给她,是09的6月份还钱,因为时间到了,那模具老师现在还没还他钱,人也找不到,现在打电话要我还了,说不还就告我,我没有从当中拿过一分钱。这样他也可以告我?
  律师回答:你好!如果你没有在欠条上签字,就不承担还债义务。
  律师回答:如果你没有担保,不用承担责任。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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