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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商业广告进校园 特别是将红领巾用于商业活动的行为

发布时间: 2019年5月7日 合肥合同律师   http://www.hfhtlaw.com/

  10月19日,安徽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类教育活动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严禁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商业广告活动。

  安徽省教育厅要求,突出排查重点。各地要严格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立即组织人员对域内所有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一次全面摸排,排查要突出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商业广告活动,或以活动等为载体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等行为,特别是将红领巾及其名义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等,对各类夹带商业活动进校园活动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任何商业行为侵蚀校园。

  建立完善审批备案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或完善各类进校园活动备案审核制度,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凡未经批准的活动,一律禁止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审批单位对获批的活动要明确责任人负责全程监管。

  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经批准同意进入校园的各类教育活动,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干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适当引进真正有益于学生身心发展的活动。进入校园的活动一般应在每学年初公布活动清单,便于学校安排。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整合各类活动,避免给学校和师生增加额外负担。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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