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发布时间: 2013年12月7日
合肥合同律师
http://www.hfhtlaw.com/
合同法中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合同律师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hfhtlaw.com/news/view.asp?id=771532521848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