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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案情简介  原告蔡志鸿于1996年8月23日向被告厦门市邮电局购买西门子s4手机(移动电话)一部。蔡志鸿交给厦门市邮电局该电话材料费5140元,入网费3000元,sim卡200元,频率占用费90元,望封费1元,总计8431元。1996年8月......

03-15

[精 要]  随着普通民众参与商事交易的日益频繁与深入,商家不负责任的推销和信口承诺等不规则的交易现象大量存在,隐藏于合同订立中的纠纷逐渐增多。司法实务中,如何正确认识与适用缔约过失责任,对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增强市场主体......

03-05

  裁判要旨  在合同未成立、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下,对此负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合同相对方的信赖利益损失。  ■案情  2003年12月29日,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甲方,以下简称技术监督局)与天象公司(乙方)签订一份《房地产转......

02-11

合同法关于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

01-25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

01-10

可得利益损失的概念1,可得利益与可得利益损失国内学者一般是这样界定可得利益的:可得利益是与现存利益相对的概念,它是指在合同履行前并不为当事人所拥有的,而为当事人所期望在合同适当履行以后可以实现和取得的财产权利。可得利益具有以下特点:1)未来......

12-17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该条摒弃了原经济合同法的过错责任原则,将违约责任定性为严格责任。  1.合同法第107条完全没有提到“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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