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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债权人的代位权行使后,其效力及于债权人本人、债务人及第三人(次债务)。  1、对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得超出债务人权利的范围,债权人也不得擅自处分债务人的权利,债权人不得请求第三人向自己履行给付义务。因为第三人对于债权人本无给付......

05-10

代位权制度成型于法国古老的习惯法中,最早由法国民法典第1166条予以明文规定,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弥补强制执行规定的不完善,特别是不动产的转让、请求给付债权及其他财产权执行方法的欠缺。由于该项权利仅能在诉讼上行使,故法国学者称之为“间接诉权”。......

05-03

合同撤销权又称作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来源于可撤销的合同,是基于撤销合同而形成的一种权利。可撤销合同见于我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

04-27

问:某公司欠我公司30万元,以无钱为由一直拖欠不还。上个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与其表弟为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签订一份合同,将公司的一套价值50万元的木地板生产线以1万元的低价卖给了其表弟所在公司,致使我公司更难收回30万元的欠款。我公司不能再......

04-21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现有债权的权利。代位权发生的条件有四个方面: 一是债务人对第三人事有债权,且该债权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 二是需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即债务人应当而且......

04-05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对此作出了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

03-17

民事执行中,债务人逃避债务危害债权的行为多种多样,屡见不鲜。债务发生后,他们有的将自己的财产转移、变卖;有的与自己的配偶假离婚,将财产都让给对方;有的债务企业将自己的财产投资注册成新公司,而仍由旧企业“空壳经营”,应付外债等等。在此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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