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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条 ←总则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

发布时间: 2015年3月3日 合肥合同律师   http://www.hfhtlaw.com/

  第七十六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释义】本条规定了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或者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当按照诚信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不能因自己的姓名或者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而不履行合同义务,也不得因承办人等的变动不履行合同义务。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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