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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的一般规定

发布时间: 2015年4月23日 合肥合同律师   http://www.hfhtlaw.com/

订立合同的一般规定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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