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3855141990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合同订立

2012租赁合同的签订方式

发布时间: 2015年5月29日 合肥合同律师   http://www.hfhtlaw.com/

 
  2012年签订租赁合同最好采用使用全国统一示范文本,如经批准使用自行印制的合同文本的,其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⑴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⑵租赁标的名称。
  ⑶数量。
  ⑷质量:由于租赁财产一般使用的时间较长,这就必须考虑到因自然原因或因正常使用造成磨损或消耗,并规定合理的标准,作为返还和区分责任的依据。
  ⑸用途:承租人必须如实告诉对方租赁的目的和用途,以便按照租赁物品的正常性能使用。
  ⑹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可按年计算,也可按月、日甚至小时计算。
  ⑺维修和保养责任:一般情况下,大修应由出租人负责,日常保养和维修由承租人负责。
  ⑻租金的支付方式和限期:租金标准和期限如有统一标准的,按统一标准执行,没有统一标准的,由双方商定。
  ⑼违约责任:在租赁合同中,应明确违约责任的承担。规定违约责任,可促使当事人双方严格按合同规定或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同时也便于当事人、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区分责任时有所遵循。
  ⑽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⑾其他约定事项。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合同律师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hfhtlaw.com/news/view.asp?id=818938214773 [复制链接]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合肥合同律师

版权所有 |   法律咨询热线:13855141990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