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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签的合同过世后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 2015年8月7日 合肥合同律师   http://www.hfhtlaw.com/

  父亲签的合同
  过世后是否有效
  赵女士:我父亲过世近两年了。他生前与人签订出租合同,将他名下的商铺租给别人使用,由于合同期比较长,至今仍未到期。我想了解一下,他过世后合同是否仍然有效?我们作为继承人可否收回商铺?
  黄日森:出租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示,受法律保护。在租赁期间,出租人死亡,但并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当出租人的继承人继承房屋时,继承人就自动成为新的产权人,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赵女士作为继承人无权收回房屋。
  加班费数额该如何计算
  何先生:我在一台资公司打工,因公司在计算加班费时数额不对,我打算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可以主张应付金额50%至100%的赔偿金,而之前劳动部的另一文件却规定只能主张25%的经济补偿金。我不知道该适用哪个法规?
  黄日森:《劳动合同法》第85条与劳动部1994年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四条规定有冲突,在具体适用上后者已经被《劳动合同法》取代,而且《劳动合同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位明显高于劳动部之前下发的文件。
  是否有权要求邻居改门朝向
  陈先生:朋友的邻居建房时将大门朝向朋友家,朋友感到很不便。请问,朋友是否有权要求邻居将大门改向其他方向?
  黄日森:按照《物权法》,如果邻居的门是在自己的用地上,陈生的朋友就没有权利要求别人改建。当然,按照《物权法》关于地役权的规定,陈生可以与邻居协商并签订地役合同,以支付地役价金的方式解决。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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