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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合同当事人应承担哪些责任

发布时间: 2015年10月26日 合肥合同律师   http://www.hfhtlaw.com/

不履行合同当事人应承担哪些责任

  (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②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③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或者退货等。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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