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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的行使需要哪些要件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7日 合肥合同律师   http://www.hfhtlaw.com/

    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其主要要件有;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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