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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期限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15年2月12日 合肥合同律师   http://www.hfhtlaw.com/

如果赋予一方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其结果一定是严重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因此,合同规定解除权必须在期限行使,“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对于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合同法只做了原则规定,基本上是如果有法律规定时按规定,没有法律规定但当事人有约定时按约定,既没有规定又没有约定的,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该权利消灭。解除权消灭后如果再去解除合同,将不再受合同法关于解除权条款的保护,有可能被追究违约责任。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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